A03版
    本報訊(記者 張南) 近日,長春市政府下發《關於第二批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經市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本輪減放權第二批取消行政審批項目36項、暫停13項、下放55項、改變管理方式58項、轉移社會組織4項、合併60項。無論是取消、下放還是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均來自公安、民政、人社、環保、房地、國土、工商等權力部門,下放的也都是“實權”,這些項目不僅與企業有關,也關乎普通百姓。
    據長春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下半年以來,市委、市政府把清理行政審批項目擺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截至目前,已完成了兩批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工作,共減放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530項,占原項目總數823項的64.4%。下一步工作中,長春市還將進行第三批減放工作。同時,按照投資類、基本建設類、資質資格類和尚未清理掉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進行分類清理。
    本次減放權所涉及到的項目與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密切相關,有些項目取消和暫停後,需要對法規和規章進行清理,該廢止的廢止,該修訂的修訂,該調整的調整,計劃明年上半年組織實施。
    2014年市政府決定第二批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
    公安局:1.核發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許可;2.核發、簽發邊境管理區通行證;3.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分公司的備案;4.自行招用保安員單位備案;5.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訓機構培訓保安員使用槍支的備案;6.道路和道路配套設施設計、建設審批;7.公共汽車、長途汽車、城市軌道客車行駛路線、車站審批;8.道路交通影響評價;9.停車場建設審核及竣工驗收;10.警用號牌審批(初審)
    民政局:11.地名有償命名審核;12.社會福利機構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務標準的備案;13.社會福利機構租賃、轉讓固定資產的審批;14.社會福利機構更換主要負責人的備案;15.政府制定城鄉建設總體規劃時涉及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審核;16.縣(市)地名(居民地名稱、自然地理實體的名稱、具有地名意義的構築物、建築物名稱)的命名、更名、廢名的備案;17.門牌號碼核准;18.殯葬服務資格年檢
    人社局:19.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備案;20.全日制大中專畢業生報到手續審批;21.市屬事業單位通過考核方式招聘全日制碩士以上畢業研究生進入手續
    環保局:22.含多氯聯苯電力裝置及其廢物的集中封存(或暫存)、處理、處置活動的批准
    房地局:23.新建住宅小區項目整體竣工備案
    交通運輸局:24.遷移拆除公交設施的審批;25.船舶代理水路旅客運輸代理業務企業設立登記備案
    農委:26.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備案
    文廣新局:27.由政府出資修繕的非國有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轉讓、抵押或者改變用途許可;28.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與境外機構合作出版電子出版物的審核;29.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直營連鎖門店備案;30.設立出版物出租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出租業務的備案
    體育局:31.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32.體育競賽審批;33.非高危險性體育經營活動項目審批
    人防辦:34.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使用審批
    工商局:35.對取得《廣告經營許可證》的廣告經營單位進行廣告經營資格檢查;36.經紀人的登記管理
  (原標題:長春行政審批項目取消36項 下放5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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